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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这些涉疫诈骗套路要注意!

青年君 广州青年 2023-01-31

近期

网络上关于购买抗原、新冠药品

以及新冠疫苗的

新型诈骗层出不穷



些诈骗分子通过自媒体平台

发布销售抗原、新冠药品等信息

诱导受害者

私下转款、扫码交易



更有一些诈骗分子

谎称接种科兴疫苗的人

凭接种证明可以领取每人2000元的补助

结尾还附上一个链接进行诈骗



广东警方提醒

这是一种旧套路新招数的诈骗方式

不要相信!不要相信!不要相信!

不要点击可疑网页链接

也不要随意向对方汇款、转账

避免上当受骗!


据民警分析

不明来源的链接中

可能藏着一个看似正规

实则到处是陷阱的“钓鱼”网站

市民点击进入网站后

需要填写银行卡账户、

密码、个人身份证信息等

如果按照指示填写

骗子就能掌握市民的银行卡信息

从而将钱财转走,造成财产损失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

不法分子的骗局

也开始“翻新”

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

这些套路带你一起识破



01

 冒充官方机构发布虚假信息 

诈骗分子冒充

疾控中心或其他机构工作人员

发布新冠疫苗信息

引诱群众点击含木马病毒的链接

套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02

 诈骗分子冒充学校老师 

通过QQ、微信或其他联系方式

发布虚假信息

悄悄潜入学校的班级群里

以收取新冠疫苗费用为由

对群内家长进行诈骗




03

 谎称“快递被检测出阳性” 

诈骗分子假冒快递客服来电

谎称快递物件被检测出新冠阳性

已被销毁,但可以申请理赔

当受害者添加“客服”为好友后

骗子发送虚假“官方网站”

并诱导填写个人支付信息

盗走受害者资金

骗子还会以支付信用不足、

理赔渠道未开通、赔款无法到账等为由

诱导受害者进行贷款

将钱转至诈骗分子账户,骗取钱款


04

 假冒“疫苗接种普查调查员” 

诈骗分子伪装成

“疫苗接种普查调查员”或“回访员”

以社区工作人员的名义添加好友

再将受害者拉群

诈骗分子会在群内发布刷单、

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

最终受害者受做任务拿返利诱惑

落入刷单诈骗



05

 谎称“领取居家隔离补贴” 


诈骗分子冒充公司人事、财务部门

或通过邮箱向公司员工群发邮件

称现根据国家政策发放工资补贴

需及时扫码登记领取

将受害者引流至“钓鱼网站”填写信息后

盗刷受害者银行卡



06

 推销所谓“特效药” 

诈骗分子假冒政府部门

药物研究(医疗)机构等

以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推销

谎称有防疫“特效药”

诱导受害者前往“钓鱼网站”购买

从而盗取受害者银行卡信息实施诈骗


07

 谎称有内部渠道购买抗原 

诈骗分子

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小红书等

自媒体平台上发布销售

“新冠抗原试纸”“特效退烧药”等信息

当受害者与“商家”联系沟通时

对方会要求添加微信、支付宝等私下转款

扫码交易,等钱骗到手

便会将受害者拉黑或者

提供虚假订单号继续行骗



近日

就有一些人遭遇“抗原骗局”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

近200名群众因轻信某微商有“内部渠道”

通过群接龙购买抗原检测试剂盒

结果收到了纸巾


  买“抗原”收到的快递竟是纸巾。图源:广东药监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提醒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选购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请选择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零售或批零兼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切勿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非法渠道购买。


大家拿到抗原检测试剂盒后,可认真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标注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按需购买合格产品,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所购抗原检测试剂盒的相关信息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某些微信群宣称销售“来自国外的抗原试剂”的现象也需谨慎,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批准注册进口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方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得脱离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经营,不得无证或者无资质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或者进口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不得违规运输或者贮存产品,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网络销售活动。


网民朋友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提醒 


1.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均由权威部门发布,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会按要求公布可以进行新冠疫苗接种的信息,请大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非官方渠道,不能轻信。


2.学生家长在QQ、微信或者其他聊天工具上收到任何要求缴费的信息,一定要通过电话进行核实确认,切勿贸然汇款;老师及学校一旦发现有此类诈骗信息,应第一时间进行澄清,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3.当接到所谓“客服”来电,遇到包裹丢失赔付等问题,称可以退款或理赔的,十有九骗,一定要登录官方购物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4.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更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要求通话保密、配合调查、接受资金审查、需要转账或填写支付密码的,都是诈骗。

5.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特别是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号和密码等,凡是遇到要填写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的务必谨慎操作,凡是涉及金钱交易的务必核对好信息。

6.不要轻易点击不明来源的短信链接和扫描可疑的二维码信息,谨防误入钓鱼网站,泄露个人信息。

7.如果收到“00”或“+”开头的境外来电,请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若无固定的海外关系需要经常联系的,可联系运营商屏蔽境外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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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被骗!





编辑 | 青年君来源丨广州青年(ID:gz_gqt)综合整理自广东公安、中国反邪教、广东刑警、广东药监、人民网科普,转载请完整注明来源合作、投稿 | tswzdb@126.com转载请注明 | 广州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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